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汛 抗灾减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2020-07-0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入汛以来,我国部分地区持续出现强降雨并引发严重的洪涝灾害,防汛抗灾减灾形势十分严峻。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当前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进一步深入扎实做好学校防汛抗灾减灾工作,全力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负起防灾减灾责任

  地方各级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高度重视学校防汛抗灾减灾工作,以对全体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极端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把防汛抗灾减灾工作作为当前的重点任务切实落实到位。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结合学校实际,在前期防灾减灾工作基础上对防汛抗灾减灾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层层传递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细化措施。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发改、财政、民政、地震、国土、建设、水利、安监、气象等部门的配合与协调,构建学校防汛抗灾减灾工作的协同机制,最大限度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对工作失职造成师生人员伤亡和学校财产损失的要依法追责。

  二、进一步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抓紧进行整改治理

  地方各级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受灾程度比较严重的地区和学校,要在前期对学校校舍、在建工程、校园周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的基础上,针对强降雨持续增强和台风登陆导致可能多发的暴雨洪涝、山体滑坡尤其是泥石流等灾害,会同建设、国土等部门,进一步对学校进行全面隐患排查。重点对校园周边地质环境、防雷设施、学校校舍和学校在建工程进行安全检查和巡查,做到不遗漏一处校舍、不放过一处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情况,要抓紧向地方党委、政府报告,尽快制订监测防治方案,快速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及整改时间,抓紧整改,尽快消除隐患。

  三、切实加强暑期学生管理,最大限度保障学生安全

  学校以及学生辅导员和班主任要通过多种有效方式密切与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外出学生的联系,及时掌握学生安全情况,提醒家长关注学生安全。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的各种社会实践活动,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提前制订安全预案,精心设计和选择活动地点、出行路线、交通工具,远离易发生山洪、雷击、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危险地区和台风易登陆区域。

  四、加强应急管理机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各地教育部门以及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健全各项防汛抗灾减灾预警和应急处置制度,落实人员和物资保障。要根据气象、水利等部门提供的灾情预测预报信息,强化应急准备工作,提前做好人员队伍、技术装备、资金物资、避灾场所等各项准备。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调整和充实值班力量,准确掌握事故信息,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第一时间上报。一旦发现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重大自然灾害的险情,学校要迅速、坚决组织疏散、转移和撤离处于危险区域的师生,确保师生安全。若有师生受伤、校舍受损,学校要积极稳妥做好受伤师生救治、师生安置、灾后重建等工作,相关情况及时报告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教育部门。

  五、及时做好学校灾后重建工作,力保学校秋季按时开学

  针对部分地区和学校出现受灾情况,有关地方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全力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在完成抢险救灾工作以后,应当继续抓紧工作,迅速开展灾后评估和重建工作。充分利用暑期有利时机,抓紧维修,尽快修复学校受到灾害影响的校舍和有关设施,力争在秋季开学前恢复正常,投入使用,以力保秋季开学时学校能够开展正常教育教学工作。

教育部办公厅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