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和高等学校专业学术评议工作时间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9年度中小学正高级、中等专业学校职称评审,及高等学校专业学术评议工作时间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等专业学校职称评审工作仍按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的有关政策执行。
二、北京市高等院校学术评议工作由市教委负责,专业学术评议组由市教委统一组建,部委所属高校可由上级主管部门委托参加北京市的专业学术评议工作。
从今年起,市教委对北京市属高等学校学术评议委员会评价范围进行适当调整,将高等学校教师“教育管理研究”副高级及以下学术评议工作下放到各高等学校,正高级学术评议工作仍由市教委承担;将高职院校(含北京教育学院、北京开放大学两所成人高校)副高级及以下的学术评议工作下放到各院校,正高级学术评议工作仍由市教委承担;除北京教育学院、北京开放大学以外的其他成人院校副高级及以上的学术评议工作仍由市教委承担。
三、中小学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按《关于印发<北京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9〕60号)的规定执行。
四、申报表的要求
(一)申报中小学正高级人员使用的申报表从通知附件下载填写,并用A4纸正反面打印装订成册;
(二)中等专业学校、各高校参评人员使用的申报表从通知附件下载填写,并用A3纸逐页正反面打印装订成册,高校参评人员申报表的专家鉴定意见表用A4纸正反面打印。
五、具体时间安排
(一)报送材料时间
各区县教委:9月26日—9月30日报送;
中等专业学校:9月1日—9月2日报送;
各高校:10月9日—10月11日报送。
(二)答辩时间
中小学正高级拟定在10月下旬;
中专拟定在9月中旬;
高校拟定在11月中旬。
(三)报送材料地点:北京教育综合服务中心(西城区白广路18号西二楼)
联系人:中小学:杨彦彤 联系电话: 83551295
中 专:黄晖 联系电话: 83551289
高 校:杨彦彤 联系电话: 83551295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职称改革办公室
2019年7月6日